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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洪正吉/台北報導】

用個人消費發票,
混充公司營業費用藉此
逃漏稅的廠商要注意了!

北區國稅局昨日宣布,
今年將重點查緝「假發票」逃漏稅的商家,
凡是營利事業將個人購買服飾、珠寶、娛樂休閒、
化妝品等日常消費收據,混充是公司費用者,
國稅局上半年將先透過輔導方式限期改善,
下半年起將正式開罰。

財政部今年度首度將
「輔導營業人誠實報繳營業稅」列為查稅重點,
負責規劃的北區國稅局最近已邀集五區國稅局開會,
並確定「先輔導後查核」的查緝方式。

國稅局官員表示,今年六月三十日以前,
會先輔導自行補報補
繳稅款,
若營業人未主動申報繳稅,
國稅局將主動查核,並從下半年開始處罰。

目前國稅局列舉的十九種違漏型態,
包括營業人以不實進項憑證申報扣抵營業稅、
進項稅額鉅增,
但營所稅申報淨利率卻偏低、
以及拿個人消費發票報公司帳抵稅等,
都是查緝重點。

北區國稅局表示,有業者常常把家庭開銷的統一發票
以現金或
信用卡刷卡方式付款後,
打上公司的統一編號,
用來抵扣營業稅或營所稅。即日起,
如果營業人明顯利用個人消費發票逃稅,
國稅局都會要求說明清楚,一旦無法說清楚,
就會被剔除補稅及處罰。

另外,過去營業額未達20萬元的小店鋪,
免開統一發票。不過,未來國稅局將展開覈實查定,
一旦發現營業額超過20萬元的,
將主動輔導開立統一發票。

去年台股狂飆,部分投資人買賣未上市股票時,
藉由申報不實成交價格,規避證券交易稅。

北區國稅局表示,一旦被查獲,
除了補繳本稅以外,
並將處以應納稅額十倍以上、
三十倍以下罰鍰。

看完感想:
難怪 之前大家常常吃便當時
常常要我們向店家要免統編發票
原本 是想拿來報帳 報稅唷
那 我在想薪資單的 伙食費
是不是因為這樣來的呀..
還是另有圖謀呢...
誰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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